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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沿资讯!地表水五类水质标准值_地表五类水质标准

发表时间:2023-06-21 14:11:11 来源:互联网

1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分为:Ⅰ类、Ⅱ类水质、Ⅲ类水质、Ⅳ类水质、Ⅴ类水质五类。

2、一、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,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: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、国家自然保护区。

3、2、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、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、鱼虾类产场、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。


(资料图)

4、3、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、鱼虾类越冬场、洄游通道、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。

5、4、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。

6、5、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。

7、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,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,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。

8、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。

9、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,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。

10、实现水域功能与达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。

11、二、标准值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根据应实现的水域功能类别,选取相应类别标准,进行单因子评价,评价结果应说明水质达标情况,超标的应说明超标项目和超标倍数。

12、2、丰、平、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水域,应分水期进行水质评价。

13、3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评价的项目应包括表1中的基本项目、表2中的补充项目以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从表3中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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